郵件系統(tǒng):
用戶名: 密碼:
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位置: 首頁 》直屬研究會 》綜合報道
2012年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年會大會主旨發(fā)言——周道鸞

時間:2012-12-03   來源: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  責任編輯:admin

反腐倡廉是中國共產(chǎn)黨人“堅定不移”、“一以貫之”的方針

周道鸞

圖為國家法官學院周道鸞教授做主題發(fā)言

??????????胡錦濤總書記在剛剛閉幕、舉世矚目的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的報告中,在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的宏偉目標的同時,明確提出,“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永葆共產(chǎn)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01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chǎn)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胡錦濤就強調(diào):“我們黨旗幟鮮明、一以貫之反對腐敗?!?從中央蘇區(qū)建立第一個紅色政權直到改革開放的今天,數(shù)十年來,我黨一直堅定不移地執(zhí)行反腐倡廉這一戰(zhàn)略方針。

??????????一、在中央蘇區(qū)
??????????第二次國內(nèi)革命戰(zhàn)爭時期,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人民創(chuàng)建了以江西瑞金為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據(jù)地。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召開的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布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的成立,這是中國第一個紅色政權。

??????????(一)董必武在中央蘇區(qū)掀起反腐風暴
??????????是時在蘇聯(lián)學習的董老因國內(nèi)革命工作需要于1932年奉召回國,主動要求到中央蘇區(qū)工作,同年9月到達中央蘇區(qū)首府瑞金。他開始被任命為中央黨校教務長、副校長; 1933年3月2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任命董必武為臨時中央政府工農(nóng)檢察委員會委員;1934年1月當選為中央黨務委員會委員和書記,負責黨的紀律監(jiān)察工作。1934年2月中華蘇維埃第二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委任董必武為臨時最高法庭主席(第二任主席);不久,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決定成立最高法院,董必武被委任為最高法院院長,主管中央蘇區(qū)的司法審判工作。
??????????從1932年9月至1934年10月,在短短的兩年內(nèi),在董老的領導下,中央蘇區(qū)的司法審判工作有了很大發(fā)展。針對當時蘇區(qū)政權機構中存在的消極腐敗現(xiàn)象,參與制定反腐法令,親自主持審判貪腐大案,在蘇區(qū)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腐敗斗爭。
??????????1.參與制定反貪腐重要法令
????????? 為了嚴懲貪污浪費分子,1933年12月15日,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頒布了《第二十六號訓令——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瑞金縣人民法院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審判資料選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81頁。]董老參與了這一重要反腐法令的制定?!坝柫睢彪m然只有短短的4條,但有其顯著特點:一是劍指貪腐。制定此“訓令”的目的,就是“為了嚴格(應為“嚴厲”——筆者注)懲治貪污及浪費行為”?!胺蔡K維埃機關、國營企業(yè)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地位貪污公款以圖私利者,依下列各項辦理之:甲,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處以死刑。乙,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監(jiān)禁。丙,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上二年以下的監(jiān)禁。丁,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處以半年以下的強迫勞動”。按照貪污數(shù)額的大小,處以不同的刑罰,從強迫勞動直至死刑,且內(nèi)容具體,便于操作。二是將嚴重浪費公款的行為納入刑法整治范圍。制定“訓令”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懲治浪費。第4條規(guī)定,“蘇維埃機關、國營企業(yè)及公共團體的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務而浪費公款,致使國家受到損失者,依其浪費程度處以警告、撤銷職務以至1個月以上3年以下的監(jiān)禁”。三是挪用公款行為皆以貪污論處。規(guī)定,“凡挪用公款為私人營利者以貪污論罪”。四是重視財產(chǎn)刑的適用。凡貪污公款者,“得沒收其本人家產(chǎn)之全部或一部分,并追回其貪污之公款”。
??????????反腐法令的頒布施行,為蘇區(qū)懲治腐敗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jù),被我國史學者稱之為我黨歷史上第一份反腐敗的量刑標準。[彭光華:《董必武中央蘇區(qū)時期法學思想探析》,載孫琬鐘、錢鋒主編:《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八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371~372頁。]
??????????2.參與制定《怎樣檢舉貪污浪費》,嚴肅查處貪污行為
??????????1933年3月,董必武被任命為中央檢察委員會委員、中央工農(nóng)檢察委員會副主席后,1934年1月,中共中央六屆五中全會決議成立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董必武當選為中央監(jiān)察委員會書記。1933年12月,董老參與制定了中央工農(nóng)檢察委員會關于《怎樣檢舉貪污浪費》,并指示,各級工農(nóng)檢察委員會迅速組成臨時檢舉委員會,對財政部、總務處、國民經(jīng)濟部及其所屬的經(jīng)濟機關、其他各部及前后方軍事機關一切經(jīng)手款項的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出有問題的人員,中央人民委員會分別作了處理:其中貪污分子送最高法庭審判的有29人,開除工作的3人,包庇貪污和官僚主義者送法庭審判的1人,建議行政機關撤職改調(diào)工作的7人,給予嚴重警告和警告的各2人。

??????????由于當時正面臨國民黨向中央蘇區(qū)發(fā)動第五次“圍剿”,經(jīng)濟上實行嚴密的封鎖,食鹽、燃料、棉布、火柴等生活日用品奇缺,1塊銀元只能買十斤鹽,比蘇區(qū)以外地區(qū)的價格高出30倍;糧食更是“寶中之寶”。為保障10萬紅軍的經(jīng)濟供給,董老同蘇區(qū)內(nèi)部工作人員的貪腐行為進行了堅決的斗爭。正在這時,群眾檢舉在中央負責糧食收集工作的糧食調(diào)劑局劉明鏡有貪污行為。董老十分重視,組織黨務委員會對劉的問題進行了仔細的調(diào)查核實,查明劉明鏡確有包庇貪污罪犯、打擊干部群眾和輕微貪污行為。根據(jù)劉明鏡問題的性質(zhì)和情節(jié),董老主持中央黨務委員會作出決定,開除劉明鏡的黨籍,并將決定刊登在中央蘇區(qū)機關報《紅色中華》報上,予以通報,以教育黨員干部。
??????????3.主審熊仙壁瀆職、貪污大案
??????????熊仙壁,又名石長,男,時年31歲,于都縣羅坳區(qū)人,貧農(nóng)出生,時任蘇維埃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于都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當時正面臨國民黨第五次“圍剿”的決戰(zhàn)時刻,蘇維埃政府是戰(zhàn)爭的組織者和領導者,蘇維埃政府的工作人員應集中一切力量領導群眾為粉碎敵人的第五次“圍剿”而奮斗,為爭取戰(zhàn)爭的勝利而努力。但身為蘇維埃中央執(zhí)行委員和于都縣蘇維埃政府主席的熊仙壁,擔負如此的重任,不僅不為粉碎敵人的五次“圍剿”而努力,反而做出了許多瀆職貪污的不法行為。實際上,自熊仙壁于1933年12月就任于都縣蘇維埃政府主席以來,于都縣的各項工作都處于落后狀態(tài),已經(jīng)引起蘇維埃中央政府的關注,并組織人員進行調(diào)查,結果查明于都縣黨政領導機關集體腐敗。這一事件史稱“于都事件”,在中央蘇區(qū)引起極大震動。
??????????1934年3月25日,蘇維埃中央最高法院,遵照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的命令,組成了以董必武為主審,何叔衡、羅梓銘為陪審,中央司法人民委員部部長(委員)梁柏臺為臨時檢察長的最高特別法庭,審判了熊仙壁瀆職、貪污案。
經(jīng)審理,判決認定,熊仙壁縱容反革命分子在于都大肆進行張貼反動標語、毆打政府工作人員、搶奪保衛(wèi)人員的槍械等反革命活動;不執(zhí)行上級命令,對中央的決定和命令一貫采取消極抵抗態(tài)度;對推銷公債、收集糧食、修路計劃等從來不去檢查;貪污和包庇貪污,強借公款交給家里做生意,影響縣市區(qū)政府大部分工作人員放棄工作,做投機生意,特別是私運大批糧食到白區(qū),影響群眾生活;對縣軍事部大貪污案久拖不決,等等。

????????? 判決認為,被告人熊仙壁身為縣蘇維埃政府主席,自應竭盡所能遵守蘇維埃法紀,為群眾做表率,“竟敢放棄職務,圖利自己,縱容反革命分子,包庇貪污,玩忽政府法令,已構成瀆職罪;又強挪公款去做生意,破壞國家財政,兼犯貪污罪”,特判處被告人熊仙壁監(jiān)禁1年,期滿后剝奪公權1年。該判決無上訴權。
??????????4.組織對左祥云、洪水等貪污大案的審判
??????????最高特別法庭對熊仙壁瀆職、貪污案作出判決后,1934年蘇維埃最高法院又對蘇維埃中央政府總務廳工作人員、蘇維埃大會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貪污案;前任總務廳廳長趙寶成參與貪污、浪費公款案;前任總務廳事務股長管永才貪污等案作出判決;最高法院還組成特別法庭,對前蘇維埃中央執(zhí)行委員、工農(nóng)劇社社長兼(中)教部藝術局副局長洪水貪污案進行了審判。為了教育、警示蘇維埃政府各機關團體的工作人員,《紅色中華》報于1934年2月18日、1934年3月29日,分別以“在蘇維埃的法律之下判決了反動貪污巨案”、“前工農(nóng)劇社社長貪污案判決”為題作了報道。

??????????(二)“與貪污腐化作斗爭,是共產(chǎn)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在董老到達蘇區(qū)的前一年,即1932年,蘇區(qū)就審理了一起影響很大的貪腐案——謝步升貪污案。
????????? 謝步升,男,江西省瑞金縣九區(qū)葉坪村人。1929年參加工農(nóng)武裝暴動,任云集暴動隊隊長;1930年參加中國共產(chǎn)黨,并任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隨著蘇維埃臨時政府的建立,他的聲望陡然增高,思想作風日益變質(zhì),導致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當時瑞金為中央直屬縣,設有裁判部。瑞金縣蘇維埃政府高度重視謝步升案,由該縣裁判部[1931年和1932年,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頒布的《處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機關的暫行程序》、《裁判部的暫行組織及裁判條例》規(guī)定,各地在未設立法院之前,得在省、縣、區(qū)三級政府設立裁判部,管轄除軍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刑事案件。]的法庭主席潘中立主審,謝正平、鐘桂先陪審,于1932年5月5日開庭公審謝步升。判決認定,他利用職權,吞沒公款,將打土豪所得的財產(chǎn)歸為私有;偷蓋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的印章,偽造通行證私自將牛販運到白區(qū)出售,牟取私利;生活腐化墮落,誘逼奸淫婦女;1927年還秘密殺害了賀龍、葉挺部隊的軍醫(yī),等等。
??????????毛澤東知道謝步升事件之后,指示:“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chǎn)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他強調(diào):“與貪污腐化作斗爭,是我們共產(chǎn)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根據(jù)判決認定的事實,1932年5月5日,瑞金縣蘇維埃裁判部召開公審大會,判決謝步升槍決,并沒收他個人的一切財產(chǎn)。允許他在一星期內(nèi)可以提出上訴。謝步升不服,向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提出上訴。1932年5月9日,臨時最高法庭組成以時任中央政府司法部長的梁柏臺[梁柏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一、二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曾任中央內(nèi)務委員部副部長、司法人民委員部部長,主持并親自起草許多蘇維埃法律,參加過不少重大案件的審理。]為主審的上訴法庭,開庭審理了謝步升的上訴案。判決駁回了謝步升的上訴,認為一審對謝步升的判決是正確的,并維持原判。同日下午3點,謝步升被依法執(zhí)行槍決。紅都瑞金響起了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成立后懲治腐敗分子的第一次槍聲!
??????????上述事實充分說明,在第二次國內(nèi)革命戰(zhàn)爭時期,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和毛澤東、董必武對在黨政機關內(nèi)部出現(xiàn)的貪污腐敗行為,采取了極其嚴厲的態(tài)度。

????????? 二、在陜甘寧邊區(qū)
??????????(一)“你還記得我怎樣對待黃克功吧,那么,這次和那次一樣,我完全擁護法院判決?!?/span>
??????????1934年10月10日,由于王明推行“左”傾機會主義路線,中國工農(nóng)紅軍第五次反圍剿失敗,中央被迫實行戰(zhàn)略轉移,開始了史無前例的二萬五千里長征,于1935年10月19日到達陜北吳起鎮(zhèn),取得了長征的偉大勝利,并建立了陜甘寧邊區(qū)革命根據(jù)地。
????????? 1936年5月中央決定新設陜甘寧省,并成立了陜甘寧蘇維埃政府,馬錫五任主席。為了適應抗日民族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需要,1937年9月6日,中央決定將原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改組為陜甘寧邊區(qū)政府,同年9月20日陜甘寧邊區(qū)政府正式成立。在這之前,1937年7月9日,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成立,謝覺哉任院長。內(nèi)設一個審判庭,雷經(jīng)天任庭長。從此開啟了陜甘寧邊區(qū)法院的審判工作。
??????????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成立后,審理了許多著名的至今仍有深遠影響的案件。如馬錫五審理的封棒兒與張柏兒離婚案[這個故事事后被改編為評劇《劉巧兒》,原型就是封棒兒(女)],雷經(jīng)天審理的黃克功逼婚未成槍殺劉茜(女)案和肖玉璧貪污案。
??????????肖玉璧,男,時年44歲,清澗縣城北馬家村人。1933年4月參加革命,打過多次仗,可謂戰(zhàn)功赫赫。曾任區(qū)長、邊貿(mào)局副局長、稅務分局局長、鹽池稅務分局副局長等職務。1939年12月案發(fā)時調(diào)任清澗縣張家畔稅務分局局長。
??????????1940年前后,由于日本帝國主義對陜甘寧邊區(qū)的嚴密封鎖,國民黨也不斷向陜甘寧邊區(qū)發(fā)動進攻,陜甘寧邊區(qū)經(jīng)濟處于最困難的時期。當時毛主席去醫(yī)院看望住院的干部和戰(zhàn)士時,看見肖玉璧餓得枯瘦如柴,當即決定將中央特批給他的每天半斤的牛奶證送給肖玉璧。在領導的關懷下,肖玉璧恢復了健康。肖出院后,組織上安排他到清澗縣張家畔稅務分局當局長。他認為,當個小小的分局長是“大材小用”,上任后便居功自傲。不久,就貪污公款,暗扣公款;并利用職權,私人做生意,甚至把根據(jù)地奇缺的糧、油賣給國民黨軍隊,影響極壞。
??????????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檢察署經(jīng)偵查終結,認為證據(jù)確鑿,向邊區(qū)高等法院提起公訴。邊區(qū)高等法院組成以時任高等法院審判庭庭長的雷經(jīng)天為主審,由任扶中參加的合議庭進行審理,認定被告人肖玉璧于1938年貪污公款280元,是年12月暗扣公款1520元,1939年1月又暗扣公款1000元,均不記賬。1939年1月間,肖玉璧貪污、暗扣公款的行為被邊區(qū)財政廳發(fā)覺。此時,肖玉璧仍外出討賬,實行逃跑,并攜公款250元、稅票18張。
????????? 判決認為,肖玉璧身為邊區(qū)公務人員,不能盡職責,廉潔奉公,利用職務實行貪污,克扣公款3050元,并攜帶款項和稅票逃跑,叛變革命。此種行為對于邊區(qū)模范政權之建立危害至大。于1941年2月30日作出判決,依據(jù)邊區(qū)懲治貪污暫行條例第2條第1項、第3項、第8項和第3條第1項之規(guī)定,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肖玉璧死刑。
????????? 邊區(qū)高等法院作出判決后,肖玉璧不服,寫信向毛主席求情。林伯渠為慎重起見,征求了毛主席的意見。毛主席說:“你還記得我怎樣對待黃克功吧?那么,這次和那次一樣,我完全擁護法院判決?!?/span>
??????????于是,肖玉璧被依法執(zhí)行槍決。肖玉璧被依法執(zhí)行槍決后,在解放區(qū)內(nèi)外引起很大反響,廣大群眾稱贊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抗日根據(jù)地是“真正保障人民民主,力行法制的先進地區(qū)”。
??????????(二)“黃克功過去斗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
??????????黃克功,時年26歲,少年參加紅軍,原任中國工農(nóng)紅軍旅長,經(jīng)過長征到達陜北后進入抗日軍政大學任第15大隊隊長。劉茜(女),時年16歲,原在中學念書,思想進步,1932年進抗大第15大隊學習。雙方經(jīng)過書信往來,建立了戀愛關系。同年9月劉轉入陜北公學學習,二人關系開始疏遠,但黃追求不已,要求結婚,使劉產(chǎn)生反感,表示拒絕。黃認為失戀是人生最大的恥辱,遂萌生殺人動機。1937年10月5日晚飯后,黃約劉到延河邊散步,要求公開宣布結婚,遭到劉的嚴厲拒絕。黃腦羞成怒,拔出手槍打死了劉茜。
??????????此案如何處理,在延安引起激烈爭論。一種意見認為,黃是紅軍重要干部,對黨是有功的,主張給他戴罪立功的機會。另一種意見則認為,黃自持有功,無視法紀,殺人者必須償命。兩種意見相持不下,黃也向黨中央寫信,“希望死在與敵人作戰(zhàn)的戰(zhàn)場上,不死在自己的法場上”。時任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院長的雷經(jīng)天收到黃的信后轉給了毛澤東主席。毛主席在同年10月10日回信給雷經(jīng)天,指出:“黃克功過去斗爭歷史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都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下了不容赦免的大罪……如果赦免,便無以教育黨,無以教育紅軍,無以教育革命者,并無以教育一個普通人。因此,中央和軍委便不得不根據(jù)他的罪惡行為,根據(jù)黨與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強調(diào):“當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chǎn)黨員、一切紅軍指戰(zhàn)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span>
????????? 1937年10月11日,陜甘寧邊區(qū)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黃克功實行逼婚不遂殺害人命一罪,立判處死刑。”在公審大會上宣讀了毛澤東主席的信。

????????? 三、在新中國成立初期
????????? 在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zhàn)役之后,中國人民民主革命即將取得全面勝利的前夕,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舉行了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中國共產(chǎn)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毛澤東同志在這次會議上所作的報告中,分析了中國人民民主革命勝利以后的國內(nèi)外階級斗爭的新形勢,及時地警告資產(chǎn)階級的“糖衣炮彈”即將成為無產(chǎn)階級的主要危險。他說:“因為勝利,人民感謝我們,資產(chǎn)階級也會出來捧場。敵人的武力是不能征服我們的,這點已經(jīng)得到證明了。資產(chǎn)階級的捧場則可能征服我們隊伍中的意志薄弱者??赡苡羞@樣一些共產(chǎn)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jīng)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新中國成立初期發(fā)生在河北的劉青山、張子善貪污大案,就是被資產(chǎn)階級“糖衣炮彈”擊中的典型案件。
????????? 劉青山,男,時年36歲,河北省安國縣人,雇工出身,1931年入黨,時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歷任冀中區(qū)縣委書記、八地委書記、天津地委書記。曾參加1932年高陽、蠡縣的農(nóng)民暴動,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在敵人的嚴刑逼供下堅貞不屈。
??????????張子善,男,時年38歲,河北省深縣人,學生出身,1933年入黨,時任天津地委書記。歷任獻縣縣委書記、八地委組織部部長、十地委書記、天津地委副書記兼天津專區(qū)專員。曾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入獄,在獄內(nèi)參加絕食斗爭。
????????? 劉、張二人在拿槍的敵人面前表現(xiàn)了共產(chǎn)黨人的英雄氣概。但在我黨奪取政權,他們進入天津、石家莊這樣的大城市,當上地方高級領導干部之后,在資產(chǎn)階級腐朽思想的嚴重侵蝕下,私欲膨脹,貪圖享受,借經(jīng)營機關生產(chǎn)之名,利用職權,從1950年春至1951年11月被逮捕前,先后盜竊國家救災糧、治河專款、干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克扣民工糧、機場建設款,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共計171.6272億元(舊幣,與新幣比率為10000 ∶1)。據(jù)統(tǒng)計[熊先覺:《中國司法文書學》,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頁。]:按當時的幣制標準和市場物價指數(shù),這個數(shù)字意味著:可購買小米1億斤;香油6千多萬斤;豬肉4千多萬斤;土布5千萬尺。再按當時干部供給制的標準,這個數(shù)字還意味著:它所購買的小米,可以足夠250萬人吃1個月;它所購買的布匹可以裝備50萬軍隊。這里之所以用吃穿兩項比照,是因為新中國成立初期百業(yè)凋敝,百廢待興,國民經(jīng)濟十分困難,人民生活水平十分低下,中外敵人盯著我們共產(chǎn)黨人如何解決中國人民的溫飽問題??墒莿?、張二人卻只顧自己享受,不顧人民死活和新生國家的安危,竟然不擇手段,大肆貪污,腐化墮落,到了極點。
??????????1952年2月,河北省人民法院組成以該院院長宋志毅為首的臨時法庭,公開審理了劉青山、張子善貪污一案,經(jīng)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于1952年2月10日作出判決。判決認為,劉青山、張子善背叛國家、背叛人民,這種違反國法、盜竊國家資財?shù)捏辟\,實屬罪大惡極,為國家人民所不容。
??????????“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
??????????由于劉、張都是經(jīng)過土地革命、抗日戰(zhàn)爭和解放戰(zhàn)爭嚴峻考驗的老干部,功勞大、影響大,加上認識不一致,1951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華北局通過河北省委征求天津地委及其所屬部門對劉、張的量刑意見時,多數(shù)人建議判處死刑,少數(shù)人同意判處死緩或者無期或有期徒刑。時任天津市委書記,看著劉、張成長的黃敬找到時任華北局書記的薄一波時,說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zhàn)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的機會。薄老向毛主席轉達了黃敬的意見。毛主席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黃敬同志應該懂這個道理。

??????????毛主席的這段話體現(xiàn)了兩種思想: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二是挽救干部、預防腐敗的思想。正如薄老所說的:“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再一次用行動向社會表明:我們黨絕不會做李自成!絕不會放任腐敗現(xiàn)象滋長下去!絕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在當時的河北省省會保定市召開公審大會,宣布了法院的嚴正判決:經(jīng)“呈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特將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均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并處沒收其本人全部財產(chǎn)”。宣判后,劉、張二犯在大教場被執(zhí)行槍決。
??????????此案判決后,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人民群眾紛紛贊揚共產(chǎn)黨真是大公無私,黨的干部不管資格多老,功勞多大,地位多高,犯了罪照樣按國法處理,毫不留情。

????????? 四、在改革開放時期
????????? 粉碎“四人幫”后不久,中國共產(chǎn)黨于1978年12月召開了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會議作出了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事業(yè)上來的戰(zhàn)略決策,并把改革開放作為一項國策。從此,中國社會步入由封閉性社會轉向開放型社會的轉型時期。1992年鄧小平南巡的重要談話,加快了改革開放的步伐。1993年3月29日,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礎上實行計劃經(jīng)濟”,修改為“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從而把黨的政策上升到國家根本大法的層面。隨著社會的轉型,人們的價值觀念、行為方式、人際關系等都發(fā)生了急劇的變化。一些黨政干部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經(jīng)不起改革開放和市場經(jīng)濟的考驗,逐漸走向腐化墮落,貪污、受賄等經(jīng)濟犯罪也日益增多。2000年2月至2007年5月人民法院先后審理的胡長清受賄、行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成克杰受賄案,鄭筱蓃受賄、玩忽職守案就是其中的典型。他們都是改革開放以來因腐敗犯罪被依法處以極刑,在國內(nèi)外引起很大反響的巨貪和省部級以上高官。
????????? 胡長清,時年45歲,湖南省常德市人,時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判決認定,胡長清于1994年上半年至1999年8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后87次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44.25萬元,并先后38次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胡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賄賂國家工作人員8萬元;胡對其161.77萬元的巨額財產(chǎn)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依法判決被告人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復核認為,胡長清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造成國家財產(chǎn)重大損失,情節(jié)特別嚴重,于2003年3月7日作出核準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胡長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
??????????成克杰,時年66歲,壯族,廣西上林縣人,時任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曾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副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主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判決認定,成克杰于1993年年底與其情人李平商議各自離婚后結婚;二人先賺錢后結婚,為以后共同生活打好物質(zhì)基礎。并商定,由李聯(lián)系請托人,由成利用職務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將收受的錢財,存放境外,以便婚后使用。此后,從1994年年初至1997年年底,成克杰接受廣西銀興實業(yè)發(fā)展公司等單位和個人的請托,為請托人謀利益,共收受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4109萬元。判決認為,被告人成克杰所犯罪行極其嚴重,其受賄的贓款雖已被追繳,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成克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復核認為,成克杰作為高級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公職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嚴重損害了國家公職人員的聲譽,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工作的正常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于2000年9月7日作出核準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成克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
??????????鄭筱蓃,時年62歲,福建省福州市人,時任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曾任國家醫(yī)藥管理局局長、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二審判決認定,鄭筱蓃于1999年6月至2006年12月利用擔任國家醫(yī)藥管理局、國家藥監(jiān)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托,為雙鴿集團有限公司、康福制藥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yè)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劉耐雪、其子鄭海榕非法收受上述企業(yè)給予的人民幣500.3146萬元、港幣100萬元、美元3萬元及奧迪牌小轎車一輛,共計折合人民幣649.8158萬元。判決認為,被告人受賄時間長(長達9年6個月),嚴重破壞了國家藥品監(jiān)管的正常秩序,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鄭筱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判決。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復核認為,被告人作為長期從事國家藥品監(jiān)管工作的主要領導,利用事關國家和民生大計的藥品監(jiān)管權進行錢權交易,置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于不顧,長期、多次收受多家制藥企業(yè)的賄賂,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其雖有坦白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和退出部分犯罪所得的情節(jié),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于2007年7月7日作出核準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的刑事裁定。
??

??????????五、警醒與啟示
??????????貪官污吏自古有之,歷來為人民切齒痛恨,被人民所唾棄。歷史是一面鏡子。上述從中央蘇區(qū)到改革開放時期反腐敗的事實和幾起反腐大案要案,充分證明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八大所作的報告中指出的:“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睆亩o我們以警醒和啟示。
????????? ——要充分認識對長期執(zhí)政條件下滋生腐敗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與腐敗作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同時也要清醒的看到,“在世情,國情,黨情發(fā)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著執(zhí)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jīng)濟考驗、外部環(huán)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統(tǒng)計,2011年1月至5月,貪污賄賂犯罪立案人數(shù)同比上升1.1%,大案數(shù)同比上升2.2%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統(tǒng)計,與2008年相比,2010年職務犯罪案件數(shù)量上升7.2%。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7月19日公布了兩起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核準杭州市原副市長徐邁云死刑和以受賄罪核準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死刑。徐邁云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索取收受賄賂1.45億元,侵吞國有公司利潤5359萬元;姜人杰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1.08億元,成為因職務犯罪而受到法律嚴懲的新的“重量級人物”。今年又發(fā)生了令國人震驚、對國內(nèi)外造成極為惡劣影響的原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和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兩起貪腐大案,經(jīng)黨的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并確認中央政治局分別于2012年9月28日和2012年5月28日作出的給予薄、劉兩人開除黨籍的處分。薄、劉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充分說明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必須加大反腐的力度,做到長抓不懈。
????????? ——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薄叭嫱七M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正如有的學者所解讀的,建設廉潔政治,干部清正是基礎,政府清廉是關鍵,政治清明是核心,以始終保持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此,黨中央于2005年5月和2008年5月先后頒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簡稱《實施綱要》)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guī)劃》(簡稱《工作規(guī)劃》)。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負有重要的職責。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和靈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司法工作中必須堅持職業(yè)操守,恪守法官良知,樹立并大力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在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的同時,首先要努力提高法官的職業(yè)道德水準。廣大法官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堅持自信、自省、自警、自勵,堅持廉潔底線,依法正確行使審判權、執(zhí)行權,杜絕以權謀私、貪贓枉法行為。為扎實推進人民法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08年1月9日和2008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發(fā)了關于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和《工作規(guī)劃》的“實施細則”和“實施辦法”。要求以完善人民法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努力在人民法院構建“不愿為”的自律機制、“不能為”的防范機制、“不敢為”的懲治機制和“不必為”的保障機制,堅定不移地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并于2010年12月6日下發(fā)了《關于重新印發(fā)〈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的通知》和《關于印發(fā)〈法官行為規(guī)范〉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法官職業(yè)道德建設,規(guī)范法官基本行為,樹立良好的司法職業(yè)形象。
????????? ——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象上述各個歷史時期查處的熊仙壁、黃克功、劉青山、張子善、胡長清、成克杰、鄭筱萸、薄熙來、李志軍等貪腐大案那樣,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及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實現(xiàn)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長期的司法實踐證明,查處大案要案的特點,一是世人關注,社會影響大;二是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意義大;三是有利挖掘反腐漏洞(例如,是選人、用人不當問題,還是制度設計問題,抑或機制、體制問題等),預防反腐作用大。
????????? ——要“加強反腐國際合作” ,吸取各國反腐經(jīng)驗。在經(jīng)濟全球化背景下,反對腐敗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課題。我國政府于2003年12月10日簽署,2005年10月27日經(jīng)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批準參加了《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為執(zhí)行該《公約》,2009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13條,根據(jù)《公約》第18條的規(guī)定,增設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29條第2款,根據(jù)《公約》第16條的規(guī)定,增設了“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顯然,這是我國為履行國際公約在立法上采取的重要措施,為懲治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或者利用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的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的索取或者收受賄賂的行為,為懲治在商業(yè)領域向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實施的行賄行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jù),必將推動我國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 目前,有不少貪官潛逃國外,企圖逃避法律制裁。我國政府應當繼續(xù)通過加強與國際刑警組織合作,與簽訂引渡條約各國政府合作,或者與有關國家政府談判等方式,將這些貪腐嫌犯押解回國,接受正義的審判。
??????????筆者深信,在黨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全黨全國人民的支持下,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推進以完善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認真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腐敗問題,堅定信心,加大力度,改革創(chuàng)新,我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定會取得新的成效,從而為落實黨的十八大做出的各項重大決策和戰(zhàn)略布署,實現(xiàn)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全文
搜索

關注
微信

關注官方微信

關注
微博

關注官方微博

網(wǎng)絡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