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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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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林:努力建構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時間:2017-08-21   來源:中國法學網(wǎng)  責任編輯:elite

  2016年5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著力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在指導思想、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等方面充分體現(xiàn)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卑凑樟暯娇倳浽谡軐W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加快完善對哲學社會科學具有支撐作用的學科,如哲學、歷史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民族學、新聞學、人口學、宗教學、心理學等,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和普遍意義的學科體系,應當走中國特色法學發(fā)展道路,堅持和弘揚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努力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法學體系是一個國家法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1955年9月8日,董必武在同蘇聯(lián)法學專家談話時說:“二十世紀初,中國才知道法學是門科學,但并沒有真正走上科學之門?!盵1]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開始重視法學教育,加強法學理論研究,推進法學學科和教材體系建設。1956年9月在黨的八大上,董必武提出“為了進一步加強人民民主法制,黨必須注重法制思想教育……同時,我們還必須把法學研究的機構迅速建立起來;”[2] 切實加強法學理論研究。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鄧小平高度重視法學研究,特別強調指出:“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們過去多年忽視了,現(xiàn)在也需要趕快補課?!盵3]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更加重視哲學社會科學建設,更加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引領和支撐作用。繁榮發(fā)展中國法學、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面臨千載難逢、時不我待的大好機遇。我們應當以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為深化中國特色法學研究的重要契機,以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為法學理論創(chuàng)新的方向指引,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法學理論發(fā)展的戰(zhàn)略支點,以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實踐和法制改革為動力源泉,總結歷史經驗教訓,面對當下現(xiàn)實問題,著眼未來發(fā)展需要,努力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深化法學理論研究,加強法學學科建設,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應當堅持和突顯以下屬性特征。

  一、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科學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哲學社會科學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動歷史發(fā)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其發(fā)展水平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思維能力、精神品格、文明素質,體現(xiàn)了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狈▽W是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法律、法律現(xiàn)象及其規(guī)律為研究對象的科學,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茖W性是法學作為哲學社會科學核心學科的基本屬性,是法學之所以成為科學的基本特征,否則就可能只有“法”“法律”而沒有“學”“法學”。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科學立法,而“科學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xiàn)客觀規(guī)律”。[4]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須秉持科學精神、采用科學方法、遵循科學規(guī)律。梁啟超認為科學精神包括三層含義[5] :第一層,求真知識。知識是一般人都有的,乃至連動物都有??茖W所要給我們的,就爭一個“真”字。第二層,求有系統(tǒng)的真知識。知道事物和事物相互關系,而因此推彼,從所已知求出所未知,叫做有系統(tǒng)的知識。第三層,可以教人的知識。凡學問有一個要件,要能“傳與其人”。倘若知識不可以教人,無論這項知識怎樣的精深博大,也等于“人亡政息”。今天看來,科學精神包括自然科學精神和人文科學精神,是指在科學實踐活動中提升出來的價值觀念體系,包括理性精神,科學的批判精神,尊重事實的求實精神,探索精神,創(chuàng)新精神??茖W理性不僅強調不能迷信、不能盲從,不惟書、不惟上,而且還要承認規(guī)律、追求真理、探尋并揭示法律調整對象的普遍性和類特征。毛澤東曾經說過:“搞憲法是搞科學。我們除了科學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說,不要迷信……要破除迷信。不論古代的也好,現(xiàn)代的也好,正確的就信,不正確的就不信,不僅不信而且還要批評。這才是科學的態(tài)度?!盵6] 科學方法是觀察法律現(xiàn)象、研究法律對象、回答法律問題、構建法學體系、學科體系和教材體系的手段、措施和方式。科學方法是沒有國界的,對于構建一個民族國家的法學體系而言,科學方法只有適用不適用、能用不能用、怎樣用效果更好的問題,我們應當善于借鑒和運用人類法治文明創(chuàng)造的一切科學方法來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善于借鑒和運用其他學科的科學方法來深化中國特色法學(法治)研究。在英語中,“Law”的基本含義是指規(guī)律。這里的規(guī)律,既包括自然規(guī)律,也包括社會規(guī)律和人類生存發(fā)展規(guī)律。法律本質上就是人類駕馭自我的基本規(guī)律,是人類控制自己行為的基本規(guī)則,是人類調整社會關系的基本規(guī)范。法律作為科學,就是要發(fā)現(xiàn)規(guī)律,把握規(guī)律,駕馭規(guī)律,使法學理論和法治體系體現(xiàn)并反映經濟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基本特征和內在要求。法學家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從法律的運行活動和現(xiàn)象中把握其發(fā)展的規(guī)律,并在此基礎上構建相應的知識體系,從而指導特定社會的法律發(fā)展活動。

  二、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實踐性

  法學是來自于實踐、服務于實踐并在實踐中不斷發(fā)展的科學理論,本質上屬于應用之學、實踐之學。實踐性是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須具備的一個重要屬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也是檢驗和評價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唯一標準。中國法治和法學的發(fā)展歷程,首先不是來自一整套先定的法學或法治理論,而是來自于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的需要,來自于我們黨治國理政的經驗和教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我們黨對依法治國問題的認識經歷了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國民黨舊法統(tǒng)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jù)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基礎。后來,黨在指導思想上發(fā)生‘左’的錯誤,逐漸對法制不那么重視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內亂使法制遭到嚴重破壞,付出了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慘痛?!盵7]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深刻推動了當代中國法治建設和法學理論的發(fā)展,使國家走上全面依法治國的法治發(fā)展之路。法學是實踐應用之學,要求憲法和法律不是“閑法”和擺設,必須得到尊重和實施。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又強調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于事?!边@些重要論斷,集中反映了我國憲法和法律的實踐性特征,折射出支撐憲法和法律的法學理論的實踐性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中國特色法學體系不僅要深入研究法律的概念、原則、范疇、價值、方法、理念、功能、法律關系、法律行為等基本法學問題,構建憲法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民法學、社會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法學科學體系,研究法律規(guī)范創(chuàng)制、法治體系建設、法治運行機制等重大法律問題,而且要密切關注和積極回應社會現(xiàn)實需要,深入研究如何把“紙面上的法”“條文中的法”切實變?yōu)椤吧钪械姆ā薄靶袆又械姆ā钡确ㄖ螌嵺`問題。中國特色法學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根本動力來自于人民創(chuàng)造幸福生活的偉大實踐,來自于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發(fā)展的實際需求,法學研究的成果又服務于實踐并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和完善。

  三、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政治性

  政治性是由法律(法治)的階級性、政治職能、國家意志性和執(zhí)政黨黨性等要素決定的,是法學的基本屬性之一。從淵源關系上看,早期(古希臘)法學與政治學是不分的,法學存在于政治學之中,政治學包含了法學。在前蘇聯(lián)和現(xiàn)在的俄羅斯,國家級的法學研究機構稱為“國家與法研究所”,其政治學研究會的總部設在“國家與法研究所”中。即使“西方法學家也認為公法只是一種復雜的政治話語形態(tài),公法領域內的爭論只是政治爭論的延伸。”這些說明,法學與政治學、法律與政治有著千絲萬縷、血脈相連的內在聯(lián)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法的關系是政治和法治關系的集中反映。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每一種法治形態(tài)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盵8] 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政治性,最核心的是執(zhí)政黨的黨性,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敝袊厣▽W體系是我國法治的理論基礎和實踐總結,必然具有法治實踐的黨性特征。法學理論的政治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階級性、國家意志性、執(zhí)政黨黨性和人民性的集中體現(xiàn),是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本質特征。堅持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政治性,應當深入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斷:“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而“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改善黨的執(zhí)政方式、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8] ;應當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必須“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全方位占領高校、科研機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陣地,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理解和堅持法學理論的政治性,應當把握好以下重點:其一,處理好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核心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盵8] 其二,黨的領導和法治是一致的,是高度統(tǒng)一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國家和社會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其三,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要有利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于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完成黨的執(zhí)政使命,絕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絕不是要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其四,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要求執(zhí)政黨必須堅持依憲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與依規(guī)治黨緊密結合起來。其五,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要求執(zhí)政黨應當高度重視馬克思主義法律觀、法治觀的中國化,高度重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的研究、建構和宣傳,不斷提高全黨的法治觀念、法治意識和法治理論水平,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促進發(fā)展的能力。

  從法學研究角度來看,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一方面必須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強調:“新形勢下,堅持馬克思主義,最重要的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這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和活的靈魂。馬克思主義是隨著時代、實踐、科學發(fā)展而不斷發(fā)展的開放的理論體系,它并沒有結束真理,而是開辟了通向真理的道路……對待馬克思主義,不能采取教條主義的態(tài)度,也不能采取實用主義的態(tài)度……什么都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語錄來說話,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沒有說過的就不能說,這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態(tài)度。同時,根據(jù)需要找一大堆語錄,什么事都說成是馬克思、恩格斯當年說過了,生硬‘裁剪’活生生的實踐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這也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態(tài)度?!睒嫿ㄖ袊厣▽W體系,應當牢記總書記的上述要求,防止“亂貼標簽”的傾向,決不能武斷教條地認為“唯我獨馬”(只有我是馬克思主義的,其他人都是非馬克思主義的),“有馬則馬”“無馬則非馬”(只有在著述中引用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原著才是馬克思主義的,沒有引用原著就是非馬克思主義的)。判斷是不是馬克思主義法學學者、評價是不是堅持馬克思主義法學導向,其標準不是有沒有直接引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原著的語錄和文字,而要看其研究過程、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等是不是堅持和貫穿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另一方面,必須堅持和發(fā)揚學術民主,尊重差異,包容多樣,提倡不同學術觀點、不同風格學派相互切磋、平等討論。為此,應當做到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重要講話中所要求的:“正確區(qū)分學術問題和政治問題,不要把一般的學術問題當成政治問題,也不要把政治問題當作一般的學術問題,既反對打著學術研究旗號從事違背學術道德、違反憲法法律的假學術行為,也反對把學術問題和政治問題混淆起來、用解決政治問題的辦法對待學術問題的簡單化做法?!?/span>

  四、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人民性

  我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與人民意志相統(tǒng)一的體現(xiàn),是通過立法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的人民共同意志。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就是捍衛(wèi)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xiàn)?!盵9] 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他又說:“我們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質上是一致的。”我國“法律體系的本質是以人為本,反映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10] 這種本質特征,決定了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然具有鮮明的人民性,要求法學理論必須始終堅持人民主權原則和人民至上的主體地位,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與基本自由;堅持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促進人的全面自由發(fā)展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促進共同富裕;堅持立法為民和以“為了人民、依靠人民”為核心的民主立法,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xiàn)人民意志”;堅持執(zhí)法為民和以“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為目標的執(zhí)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堅持司法為民和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的司法體制改革,“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9] 堅持政法為民和以“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為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標,“從讓人民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yè)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從法學研究角度來看,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要解決好“為什么人”這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根本性、原則性問題?!绷暯娇倳浽谡軐W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中深刻指出: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為誰著書、為誰立說,是為少數(shù)人服務還是為絕大多數(shù)人服務,是必須搞清楚的問題。世界上沒有純而又純的哲學社會科學。世界上偉大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都是在回答和解決人與社會面臨的重大問題中創(chuàng)造出來的。研究者生活在現(xiàn)實社會中,研究什么,主張什么,都會打下社會烙印。我們的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我國哲學社會科學要有所作為,就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導向。脫離了人民,哲學社會科學就不會有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生命力。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是由我國法學的研究者、教育者、傳播者、使用者等共同構建的,習近平總書記要求我國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堅持人民是歷史創(chuàng)造者的觀點,樹立為人民做學問的理想,尊重人民主體地位,聚焦人民實踐創(chuàng)造,自覺把個人學術追求同國家和民族發(fā)展緊緊聯(lián)系在一起,努力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研究成果?!?/span>

  五、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包容性

  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既具有中華法文化的底蘊,又學習借鑒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既堅持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法學原理的基本立場觀點方法,又重視中國共產黨長期法治探索的實踐創(chuàng)新,它具有兼收并蓄、求同存異、開放創(chuàng)新的包容性。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構建道路,把法學理論創(chuàng)新植根于中國經濟社會的實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fā),不等于關起門來搞法治。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于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yōu)秀的法治文明成果。”[11] 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從馬克思主義方法論的角度告誡我們:“對國外的理論、概念、話語、方法,要有分析、有鑒別,適用的就拿來用,不適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哲學社會科學要有批判精神,這是馬克思主義最可貴的精神品質?!痹谂小W習和借鑒世界法治文明成果方面,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說明中為我們作出了榜樣:“我曾經引用過英國哲學家培根的一段話,他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盵4] 包容性是我國加快法治建設和推進法學理論發(fā)展的一個重要特點。國務院新聞辦在2011年發(fā)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中總結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始終立足于中國國情,堅持將傳承歷史傳統(tǒng)、借鑒人類文明成果和進行制度創(chuàng)新有機結合起來。一方面,注重繼承中國傳統(tǒng)法制文化優(yōu)秀成分,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需要進行制度創(chuàng)新,實現(xiàn)了傳統(tǒng)文化與現(xiàn)代文明的融合;另一方面,注意研究借鑒國外立法有益經驗,吸收國外法制文明先進成果,但又不簡單照搬照抄,使法律制度既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又順應當代世界法制文明時代潮流?!敝袊▽W體系具有很強的包容性和開放性,充分體現(xiàn)了它的獨特文化特征和深厚文化底蘊,充分展現(xiàn)了大國法治文明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六、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創(chuàng)新性

  新中國成立以來,法學理論的繁榮發(fā)展,經歷了不同階段,大致采取了引進、模仿、改造、探索、創(chuàng)新等不同模式。在全面依法治國新起點上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最重要的是必須堅持實踐探索基礎上的法學和法治理論創(chuàng)新。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創(chuàng)新是引領發(fā)展的第一動力。必須把創(chuàng)新擺在國家發(fā)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斷推進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科技創(chuàng)新、文化創(chuàng)新等各方面創(chuàng)新,讓創(chuàng)新貫穿黨和國家一切工作,讓創(chuàng)新在全社會蔚然成風?!绷暯娇倳浂啻握撌霾娬{“創(chuàng)新”的重要性。2014年1月6日,習近平在會見嫦娥三號任務參研參試人員代表時說:“創(chuàng)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fā)達的不竭源泉,也是中華民族最鮮明的民族稟賦。”2014年8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強調:“創(chuàng)新始終是推動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向前發(fā)展的重要力量。”2015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陜西考察調研時指出:“我們黨之所以能夠歷經考驗磨難無往而不勝,關鍵就在于不斷進行實踐創(chuàng)新和理論創(chuàng)新。”2016年5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中針對哲學社會科學的創(chuàng)新問題,明確提出:“理論的生命力在于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是哲學社會科學發(fā)展的永恒主題,也是社會發(fā)展、實踐深化、歷史前進對哲學社會科學的必然要求?!?016年5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科技創(chuàng)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xié)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進一步闡述道:“縱觀人類發(fā)展歷史,創(chuàng)新始終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fā)展的重要力量,也始終是推動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不創(chuàng)新不行,創(chuàng)新慢了也不行?!边@些關于創(chuàng)新問題的重要講話,雖然沒有直接提及法治建設和法學理論的創(chuàng)新問題,但其中精神實質和方法論要求是完全適用于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構建的。事實上,中國法治建設的每一次重大進步,如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把依法治國確立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進入WTO,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廢除勞教制度,作出《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等等;中國法學理論的每一項重要發(fā)展,如堅持法治、否定人治,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尊重和保障人權,法律是治國之重器,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等等,都充分體現(xiàn)了我國法治和法學的創(chuàng)新能力和創(chuàng)新水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堅持理論創(chuàng)新,正確回答了什么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建設什么樣的黨、怎樣建設黨,實現(xiàn)什么樣的發(fā)展、怎樣發(fā)展等重大課題,不斷根據(jù)新的實踐推出新的理論,為我們制定各項方針政策、推進各項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fā)展社會主義協(xié)商民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施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都是我們提出的具有原創(chuàng)性、時代性的概念和理論。在這個過程中,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界作出了重大貢獻,也形成了不可比擬的優(yōu)勢?!蔽覈鴼v史經驗教訓和法學理論發(fā)展的實踐證明,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要不斷解放思想,積極改革探索,超越“言必稱西方”的西方法學中心主義,學習人類法治文明的精髓和要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發(fā)展道路;超越主導法學話語體系的“西醫(yī)法學”理論,汲取中華傳統(tǒng)法律文化精華,借鑒世界法律科學有益成果,走“中西醫(yī)法學”相結合并以中(中國法治國情)為本的法學發(fā)展之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話語體系和教材體系;超越法治形式主義和法治工具主義,堅持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相統(tǒng)一,堅持法治價值與法治實踐相結合;超越法治萬能主義,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依規(guī)治黨與依法治國相結合;超越法治虛無主義,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充分發(fā)揮法治在構建和實現(xiàn)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視中國特色法學(法治)體系的構建。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法治體系,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這個方向和道路。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是一個長期探索實踐、不斷改革創(chuàng)新的過程,必然會遇到困難、挑戰(zhàn)甚至挫折。我們要認準并堅持正確方向,義無反顧地前行;要警惕右,更要防止“左”。正如鄧小平指出的“右可以葬送社會主義,‘左’也可以葬送社會主義。中國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盵12] 我們還應當秉持“不爭論”“不折騰”的原則。鄧小平說:“不搞爭論,是我的一個發(fā)明。不爭論,是為了爭取時間干。一爭論就復雜了,把時間都爭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爭論,大膽地試,大膽地闖?!盵12] 不折騰,就是不倒退、不搖擺、不彷徨、不停滯,全力以赴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一心一意構建中國特色法學(法治)體系,不斷開創(chuàng)法學研究的新局面。

  七、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

  國務院新聞辦在2008年發(fā)布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中指出:“中國的法律體系,既與人類政治文明發(fā)展的普遍性原則相一致,又與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相適應,與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相協(xié)調,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敝袊▽W是生長并植根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塊土地上的科學理論,堅持和弘揚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是“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必須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fā),同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相適應,總結和運用黨領導人民實行法治的成功經驗,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推進法治理論創(chuàng)新,發(fā)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xiàn)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法治和法學最大的政治特色和政治優(yōu)勢?!包h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最大的區(qū)別。”[8] 在堅持黨對法治建設和法學發(fā)展堅強領導的前提下,在堅持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fā)的基礎上,堅持和弘揚法學體系的中國特色,應當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我們有符合國情的一套理論、一套制度”重要講話的精神實質,即“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xiàn);我們要發(fā)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xiàn)形式”,舉自己的旗幟,走自己的道路。因為“我們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各民主黨派參政,沒有反對黨,不是三權鼎立、多黨輪流坐莊,我國法治體系要跟這個制度相配套。”[8] 我國的法治建設和法學體系構建要“抱著開放的態(tài)度,無論是傳統(tǒng)的還是外來的,都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但基本的東西必須是我們自己的?!蔽覀円獙W習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于是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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