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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中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的成就與展望

時間:2017-12-07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att2014

  眾所周知,青少年一直是互聯(lián)網上最為活躍的用戶群體。根據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2017年8月發(fā)布的第40次《中國互聯(lián)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截至今年6月,中國網民總數(shù)已經達到7.5億。其中,10歲以下青少年網民占比約為3.1%,約0.225億;10-19歲的青少年網民占比約為19.4%,約1.46億,上述未滿19歲的總計已經達到1.69億人,占中國網民的近五分之一。未成年人在使用網絡開闊視野、增進交往、愉悅身心的同時,也會產生許多對其成長不利的后果:從沉溺手游罹患腦梗的少年,到受網絡不良信息影響而走上歧途的中學生,再到因個人信息泄露而不幸殞命的準大學生,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已迫在眉睫。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同樣需要發(fā)揮法治的重要作用。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互聯(lián)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guī)、國家網信辦《關于進一步加強對網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報道管理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網絡道德教育抵制網絡不良信息的通知》、文化部《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已經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進行了積極回應。但總體而言,這些規(guī)定系統(tǒng)性和完整性還有所不足,就網絡空間內容建設、未成年人網絡權益保障等問題著墨不多,例如,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兒童個人信息收集必須取得監(jiān)護人同意的原則。這些缺憾影響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的有序開展。故此,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后續(xù)立法應當秉持通盤考量和綜合治理的原則,既要有的放矢地進行專項立法,又要在民法典的高度上進行頂層設計,從而建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立體架構。

  就專項立法而言,國家網信辦起草報送國務院審議,并已由國務院法制辦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值得贊賞。該條例明確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管理體制、建立了網絡內容管理制度、增加了公共上網場所預裝過濾軟件的義務、強化了未成年人個人信息和隱私的保護、規(guī)范了網絡沉迷矯正活動,并針對網絡欺凌問題作出特別規(guī)定。在該條例中,“區(qū)分違法和不宜、政府部門指導行業(yè)協(xié)會”的網絡內容管理制度頗具創(chuàng)新性。與我們成年人——數(shù)字時代的移民不同,今天的未成年人是數(shù)字原住民,他們以特有的方式在網絡空間中思考、互動、學習和社交。作為他們的精神家園,網絡與他們的成長休戚相關。我們有責任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這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的根基。

  就頂層設計而言,我們必須以未成年人的權利作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立法的最高指針,將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健全和身心健康,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發(fā)展權的實現(xiàn),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參與社會政治文化生活,作為立法的試金石。而在林林種種的權利中,未成年人的人格權居于核心地位。這是因為,互聯(lián)網、大數(shù)據、物聯(lián)網、人工智能等網絡技術在便利生活的同時,也給我們的人格尊嚴和生活安寧帶來了困擾,以至于有學者說,這是一個“隱私已死”的時代。未成年人正處于敏感、沖動、心智尚未健全的年齡,當遭遇個人信息被不當使用、網上言語暴力、人肉搜索時,他們更容易受到傷害,甚至其人格發(fā)展都會遭受不可挽回的挫折。目前,中國《民法總則》已經規(guī)定了一般人格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利,這為未成年人的人格權保護奠定了基礎。然而,《民法總則》的相關條款只是一般性和概括性的規(guī)定,缺乏對網絡空間和未成年人的特別關注,不能滿足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要求。因此,我國應加快制定民法典人格權編,其不但要正面確認未成年人所享有的新型人格權益,還要著力預防通過網絡侵害人格權的行為,并規(guī)定刪除侵權信息、斷開鏈接等新型救濟方式,最大程度地防止損害的發(fā)生與擴散。我們認為,只有在獨立的人格權編中,未成年人的人格權利才有寬裕的空間展示全部內容,并保留繼續(xù)發(fā)展的余地;也只有如此,才能適應網絡社會中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發(fā)展的需要。在不久之前召開的中共十九大會議上,人格權在人身權和財產權之外,首次被著重強調,這彰顯了中國以人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在這樣背景下,通過民法典人格權編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可謂恰逢其時。

  未成年人是一個國家的未來,因此,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未成年人的工作,是事關未來的事業(yè)”。在這項重大而艱巨的事業(yè)進程中,立法只是第一步。它還需要政府、監(jiān)管部門、企業(yè)、父母等社會各界和我們每一個人的參與,負擔起各自的責任,為孩子們守護干凈、清朗的網絡空間,共同成就他們的美好未來。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民法學研究會會長 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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