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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顯、張?zhí)K軍副會長聽取銀行法學研究會換屆工作匯報

時間:2016-10-11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10月9日上午,張文顯副會長、張?zhí)K軍副會長在學會三樓會議室聽取銀行法學研究會關于換屆工作的情況匯報。銀行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wèi)國,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銀監(jiān)會法規(guī)部副主任王科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少軍,研究會秘書長、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潘修平,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蘇潔澈代表銀行法學研究會做匯報。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社團管理處副處長劉海燕、主任科員沈苗苗參加匯報會。

10月9日,張文顯副會長、張?zhí)K軍副會長聽取銀行法學研究會關于換屆工作的情況匯報

  王衛(wèi)國教授首先就銀行法學研究會開展工作情況作了匯報:銀行法學研究會成立于2008年,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為我國金融政策、金融戰(zhàn)略和金融法治積極建言獻策,提供智力支持。2015年以來主要開展了如下活動:一是高質(zhì)量的開好每年的年會;二是積極參與舉辦中國法學會金融法治沙龍活動;三是參與立法、司法及法律咨詢,提供專家意見。研究會先后組織專家參與了《存款保險條例》《金融機構破產(chǎn)條例》《融資公司擔保管理條例》等的立法論證工作,還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銀行卡民商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等提出了意見。四是組織全國大學生金融法知識競賽。自2010年以來已經(jīng)成功舉辦了三屆,即將在今年年會前夕舉辦第四屆。通過這項活動,吸引培養(yǎng)金融法學青年人才。五是促進研究成果轉(zhuǎn)化和加強網(wǎng)站建設。研究會每年匯總當年的優(yōu)秀論文編輯出版《金融法學家》,至今已經(jīng)出版了六輯,即將出版第七輯,在法學界和金融界已經(jīng)具有了一定影響。同時,自2014年起,研究會與中國知網(wǎng)合作,將《金融法學家》全部上線,促進學術交流和轉(zhuǎn)化。為了更好的聯(lián)系會員、擴大宣傳,研究會秘書處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網(wǎng)站的更新管理,保證網(wǎng)站的新鮮度和生命力。關于銀行法學研究會下一步的工作,他表示研究會將圍繞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一帶一路”戰(zhàn)略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等熱點問題,組織力量進行專項研究。

張文顯副會長提取工作匯報

張?zhí)K軍副會長聽取工作匯報

  關于銀行法學研究會的換屆工作,王衛(wèi)國會長介紹到,研究會一直與實務界保持高度密切的合作。本次換屆體現(xiàn)了平穩(wěn)過渡、理論界與實務部門兼顧、在規(guī)模基本不變的前提下提高代表性的原則,既做加法也做減法,盡量擴大覆蓋面。研究會秘書長潘修平對換屆方案的具體內(nèi)容做了匯報。銀行法學研究會擬于11月12日在京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暨學術年會,完成換屆工作。

銀行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wèi)國作工作匯報

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銀監(jiān)會法規(guī)部副主任王科進

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少軍

研究會秘書長、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潘修平

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蘇潔澈

  在聽取了銀行法學研究會的匯報后,張?zhí)K軍副會長表示,銀行法學研究會的換屆方案體現(xiàn)了理論與實務界的結合,換屆是研究會的大事,要通過換屆實現(xiàn)兩大目標,一是進一步總結經(jīng)驗,明確方向;二是充實研究會的領導層,加強組織建設,更好的完成新一屆的工作任務。研究會要擴大群眾性和覆蓋面,與會員建立起經(jīng)常性的多種形式的聯(lián)系,通過廣泛組織參與活動,吸引更多的人關注銀行法,關注金融法治。研究會要進一步加強秘書處建設,提高組織化程度,逐步實現(xiàn)實體化,促進工作開展。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落實好黨建工作,讓研究會的工作有更堅實的組織基礎。

  張文顯副會長指出,研究會在組成上要兼顧政府機關、銀行業(yè)、高校和律師界等有關方面的比例,要把各方從事銀行法學相關研究的力量真正匯聚起來,形成合力。希望研究會更多地開展前瞻性的研究,比如全面實現(xiàn)小康社會之后的金融模式研究等,在國家金融安全、金融秩序、金融法治方面提出具有較高參考價值的戰(zhàn)略性建議,形成戰(zhàn)略思想儲備。

  研究部李仕春主任代表研究部,與銀行法學研究會進行了工作層面的溝通。他表示,銀行法學研究會的工作可圈可點。研究會工作開展得好,就是對研究部工作的最大支持。希望銀行法學研究會在開展好工作的基礎上加強活動宣傳和成果轉(zhuǎn)化,通過學會的渠道積極報送活動信息和研究成果,進一步提升研究會的社會影響力,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他還介紹了中央對社團管理的最新要求。中辦、國辦最新印發(fā)的《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的意見》,對社團管理提出了很多具體要求。當前中央對于社團組織既有簡政放權的一方面,也有加強管理指導的一方面,在管理方式上,也由行政審批更多的轉(zhuǎn)變?yōu)檫^程中的監(jiān)督管理。研究部作為學會具體承擔社團管理職能的部門,要為研究會竭盡所能服務好,向研究會及時傳達中央文件精神和學會領導的要求,同時研究會也要積極配合研究部的工作。希望研究會在重大事項請示匯報、加強分支機構設置和管理等方面,都按照中央有關要求、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國法學會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辦理,及時與研究部溝通聯(lián)系,共同把研究會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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