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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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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副部級專委杜萬華:為早日完成民法典編纂貢獻智慧和力量

時間:2016-08-24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各位領導、各位代表、各位專家、同志們:

  大家上午好!

  很高興受邀參加中國法學會第十一屆中國法學家論壇活動。此次論壇的主題是“民法典編纂:理論、制度與實踐”。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確定的重大立法任務,今年6月份,民法總則(草案)已經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該項工作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高度關注,中國法學會在民法總則(草案)首次審議后及時舉辦這次論壇十分必要。最高人民法院作為五家參與單位之一,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專門設立民法典編纂工作研究小組,積極配合法工委的立法工作。

  下面,我就民法典編纂中的若干重要問題談幾點意見,供各位代表、專家討論:

  一、建議加強民法典編纂的時代特色。民法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民法典是時代精神、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總則立法在借鑒大陸法系、英美法系民商事法律制度和立法經驗的同時,應吸收中國幾千年來的優(yōu)秀法律文化成果,充分體現(xiàn)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為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為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努力的時代特征,特別要體現(xiàn)中國改革開放37年來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在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和民事法律具體制度時,應當貫徹“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體現(xiàn)五大發(fā)展理念?;谖覈壳凹扔修r業(yè)社會、工業(yè)社會特征,也有后工業(yè)化社會、信息化社會特征的國情,建議既要重視對傳統(tǒng)民事權利的保護,又要以開放的姿態(tài)反映“互聯(lián)網+”時代民事主體的新型權利,以及我國人權事業(yè)進步在民事權利保護領域取得的新進展。中國民法典不但應當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標志性成果,而且應當成為人類法制史上繼19世紀法國民法典、20世紀德國民法典誕生以來,21世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偉大立法。

  二、建議以民事法律關系理論為核心構建民法總則體系。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綱領和靈魂,是未來制定民法分則以及各民事單行法的依據(jù),應當具備能夠統(tǒng)領民法分則及民事單行法的完整科學的邏輯體系。一方面,民法分則及民事單行法應當能夠在民法總則中找到相應的依據(jù)。另一方面,在制定民法總則的過程中,應當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一些基本規(guī)則進行科學地抽象、概括和提煉,將其融入到民法總則之中,使民法總則具有更強的概括性和指導性。民法總則自身應當具備完整嚴密的邏輯理論體系。我們認為應當以法律關系理論為核心來構建民法總則的體系,依照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及內容為主線來設計民法總則的體系框架。除民法基本原則外,民法總則應重點規(guī)定民事主體,民事杈利客體,民事權利、義務及責任,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民事法律事實等內容。

  三、建議民法總則立法與民法分則編纂統(tǒng)籌考慮。

  民法總則立法是民法典編纂整體立法工作的基礎工程和重要環(huán)節(jié),盡管立法計劃按照兩步走進行,但應當將總則和分則統(tǒng)一進行考慮和規(guī)劃,協(xié)調好總則和分則的關系,進而確定哪些內容寫入總則,哪些內容寫入分則各編。民法總則和分則均應堅持民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tǒng)一原則,要通過民法典的編纂向國民展示,新時代的國民應該具備什么樣的素質,民事主體不僅享有民事權利,還要履行民事義務,如果沒有履行民事義務,侵害了他人民事權利,就要承擔民事責任。

  就民法的體系而言,民事法律規(guī)范可以分為基本原則、一般規(guī)則、具體規(guī)則三個部分。民法總則主要是關于民事基本原則和一般規(guī)則的法律規(guī)范。民事法律具體規(guī)則應由民法分則和民事單行法律作出規(guī)定,且民法分則和民事單行法律原則上不能與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相沖突。我們建議民法典編纂的體系為:總則,分則。其中分則各編包括人格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親屬、繼承、侵權、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八編。下面我重點對人格權、知識產權、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提出建議。

  (一)建議重視人格權在民法典編纂體系中的重要性。人格權是民事主體最基本的民事權利,與物權、知識產權、親屬權、債權等構成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具有獨立地位。人格權是人權在民事法律中的具體化,民法中規(guī)定人格權是保障和發(fā)展人權的內在要求,可以使憲法保障人權的規(guī)定在私法中得以落實,并向國際社會彰顯黨和國家對保護人權的高度重視。從全球來看,近一個多世紀以來,人格權得到了快速發(fā)展,各國高度重視。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人權事業(yè)取得了很大進步。人權,特別是人格權的司法保護也逐漸發(fā)展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需要,人格權的保護如何在立法上取得相應的地位,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之一。因此,在民法典編纂中,應當滿足這一社會需求。具體來說,自然人人格權所包含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自由權、身體權、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等具體人格權以及一般人格權應當在民法中有所體現(xiàn);同時法人和其他組織形成的名稱權、榮譽權等具體人格權以及死者人格利益等也應當予以保護。

  (二)建議將知識產權納入民法典體系。我國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以創(chuàng)新型國家建設為根本目標,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在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以知識產權優(yōu)勢理論為指導,為我國實現(xiàn)經濟轉型和科學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經濟、文化、智力和人才支持。知識產權作為現(xiàn)代社會民事主體最重要的權利之一,民法典應當將其作為主要民事法律制度予以規(guī)定。這既是民法典自身體系完整性的需要,也是民法典貫徹創(chuàng)新發(fā)展理念,為國家經濟、科技、文化發(fā)展提供制度支持的最好體現(xiàn)。客觀上也有利于全社會培養(yǎng)和形成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技術創(chuàng)新,維護市場秩序;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三)建議將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納入民法典體系。我國經濟總量處于世界第二位,是推動全球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引擎,與世界經濟已經融為一體。隨著我國“一帶一路”重大戰(zhàn)略決策的實施,將對開創(chuàng)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推動經濟增長產生現(xiàn)實而深遠影響。民法典編纂應當回應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和“一帶一路”戰(zhàn)略實施過程中中外市場主體的立法需求,為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提供法律制度供給,為我國法院依法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和慣例,準確查明和適用外國法律,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裁判權,為中外市場主體提供及時有效的司法救濟提供法律依據(jù)。同時,將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納入民法典體系,還可以向世界彰顯:我國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沒有改變,所有與我國的經濟和社會交往,都能得到法律的保護。有利于在全世界樹立法治中國形象。

  四、建議規(guī)定農村集體組織法律地位及成員資格。中國擁有13億人口,其中擁有農村戶籍的人口占中國人口的70%左右。如此龐大的農村人口都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在此情況下,我們編纂民法典不將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作為民事主體,那我們的民法典就難以適應現(xiàn)實的中國國情。因此,我們認為,在民法總則中應當明確農村集體組織的民事主體資格;應當解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問題。農村集體組織成員資格,可以考慮以是否在集體組織所在地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并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等作為界定成員資格的基本依據(jù)來處理??紤]到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大趨勢、農村承包土地對未喪失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的人所具有的唯一基本生活保障功能,還應對一些特殊情形(如外嫁女)作出特別規(guī)定。

  編纂民法典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建國以來,民法典編纂工作先后四次啟動,但都未能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愿進一步積極配合立法機關,與各成員單位精誠合作,與法學界專家一道,共同把民法典編纂研究工作推向一個新的水平,為早日完成民法典編纂貢獻我們的智慧和力量!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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