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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在重慶召開

時間:2010-10-27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主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2010年9月19日至20日,由中國法學會主辦,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西南政法大學和重慶市法學會協辦的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主題的第五屆中國法學家論壇在重慶舉辦。該論壇舉辦之時適逢西南政法大學建校六十周年慶典,許多法學界、法律界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論壇,法學精英云集,盛況空前。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周成奎同志主持論壇開幕式。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原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張春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作了主題發(fā)言,并與多名參會代表進行了互動交流。會上還宣布了本次論壇征文的獲獎名單,本次論壇共評出一等獎2篇,二等獎6篇,三等獎9篇,共計17篇。本次論壇獲得圓滿成功。

  本次論壇的主題是完善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各位專家圍繞該主題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一、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否形成的問題

  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教授認為,判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否形成的標準有兩個。第一個標準叫做實踐標準,即我們現行的法律大體滿足了大家生活當中的需要。具體體現為:一是國家管理社會的基本制度已經法制化。二是中國政治建設、經濟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以及生態(tài)文明建設各個方面都做到了基本有法可依。三是現實生活當中公民的基本權利在現有的法律下得到基本的保障。第二個標準是形式標準。首先是法律的數量已經大大增加?,F在為止人大制定的有效的法律是235件,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是690多件,地方性法規(guī)是8000件左右,法的總數量已經超過了法國、日本、德國三個法學發(fā)達的國家。除了數量之外,還有四個標準:一是法律部門是否齊全?我們七個法律部門現在已經進入軌道。二是每個部門當中的基本的法律或者說是支架性的法律是否已經具備?目前這七個部門當中最重要的法律基本上已制定。三是和法律相配套的法規(guī)是否建立起來?現在看來基本上能夠配套。四是法律體系的內部是否和諧一致?這要看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相互之間的協調程度,看它們之間是否和諧。這種和諧反映在權利和義務是否在同一個主體身上,這是基礎;公權力和私權利之間是否和諧,這是關鍵;公權力和公權力之間是否和諧,這是目前中國立法工作中的一個難點;公民權利和公民權利之間是否和諧。從這四點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教授認為,在研究和討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否形成的判斷標準時,要堅持兩個統一,即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法律形式的內在和外在的統一。法律體系的定位,不能脫離社會實際,而應當從法律和社會的互動來定位法律體系。社會的發(fā)展是相對的,法律體系的成熟也具有相對性,不能等待所有的社會關系成熟之后法律體系才能成熟。如果說我們一定要等待社會發(fā)展成熟以后法律體系才能形成、才能成熟,那么我們永遠也不會成熟,法律體系永遠不會形成。我們必須立足于解決我們眼前的問題。當然另外一方面也要看到由于社會發(fā)展是永無止境的,法律在滿足社會發(fā)展的需求上確實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判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否形成不能只看法律的數量和類別,而重心應該看它與社會發(fā)展相適應的程度。只要能夠有效地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的要求,能夠在總體上滿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發(fā)展的需要就可以說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因此法律體系的建構不僅僅是立法工作本身的建設,更重要的是與社會發(fā)展相契合的程度。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教授則認為,判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否建成,不僅立法要完備,而且還應當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體系。該立的法是否都已經有了,還要看法律能不能得到普遍的尊重和服從。如果前兩個問題都還沒有解決好,現在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它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如何還需要深入研究。

  二、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中國特色”問題

  徐顯明教授認為,我們的法律體系有中國特色,首先是因為我們建立起來的法律體系在政治上要由人民代表大家制定,在經濟上應該是適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制度,在實現的途徑上要體現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體現這些特色就是我們法律體系的本質性工作,這是我們有別于任何一個國家的最大特點。第二個特點是,這三十年的立法,或制定、或修改、或廢除,都是隨著改革開放30年的步伐,因此,適應改革開放和適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是我們法律體系的時代特色,既適應時代發(fā)展的需要,又有一定的穩(wěn)定性。第三個特點是形式特色,世界上還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分成七個部門,我們現有法律劃分為七個部門,在層次上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三個層次,在結構和部門劃分上有我們自己的特色。第四個特色是文化特征,現行的法律是我們正確處理了繼承、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之間的關系后制定的,中華民族歷史上優(yōu)良的傳統做法在現行的法律當中得到了體現。繼承我們自己的優(yōu)良傳統和體現今天我們自己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這就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文化特征。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以后的任務

  徐顯明教授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法律體系內部的和諧。這是非常重要的。盡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但是法律和法律之間還存在沖突,法律和司法解釋之間也存在沖突,消除這種沖突不是一勞永逸的。同時,還存在一些法律實施的困難,法律體系形成后,重心應當轉向嚴格執(zhí)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立法需要不斷地提高質量,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對立法有更高的要求。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李林教授認為,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立法工作要實現五個轉變。一個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中心任務應該是實現依法辦事,使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憲法法律的實施過程當中得到實現,使人民的權利和意志在憲法法律的實施過程中得到落實;二個是在有法可依的法制目標基本實現以后,依法治國和法制建設應當從以立法為中心、加強法律制度規(guī)范建設,向以法治文化為重點,加強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意識形態(tài)的轉變,努力使法治成為人們的價值信仰和生活方式,實現法治文化與法律體系的全面協調發(fā)展;三是立法工作應當從數量型的立法向質量型的立法轉變,要注重立法時效,使法律規(guī)范更能夠真正發(fā)揮作用;四個是立法工作應當向統籌法律、編撰法典、解釋法律、修改法律,補充法律、廢止法律的協調方向轉變,使法律的完善和更新更加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使法律體系具有科學性、穩(wěn)定性、權威性和生命力;五個是立法工作應當從摸著石頭過河的立法模式向科學規(guī)范、統籌安排、協調發(fā)展的立法模式轉變。在立法項目選擇上要敢啃硬骨頭,使立法真正有助于公平分配社會利益、調整社會關系、處理社會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長認為,現在我們要盡快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重視立法規(guī)則的正當性、權威性、方便性。他認為,從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到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這個變化必然是從數量的立法走向質量的立法,從效率的立法走向效益的立法,從粗曠的立法走向細微的立法,從突破性的立法走向浸潤性的立法,體現法律的成長性、前瞻性、科學性。

  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會長張春生同志認為,在今后要更加注重法律理論研究與立法實踐的結合,要注重現在改革中的立法,關注現實生活中的問題,要有改革創(chuàng)新的精神,推進立法學研究。

  中國法學家論壇作為中國法學會精心打造的品牌,在全國法學界、法律界的影響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受到法學家的重視。本次論壇上的發(fā)言水平高、涉及的問題深,說明法學界對我國的法律體系所涉及的問題有深入的思考和系統的總結,觀點具有創(chuàng)新性。

  本次論壇與西南政法大學建校60周年結合在一起,200多名教師出席論壇,普遍反映受益匪淺。

  本次論壇舉辦前,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在重慶召開成立大會,選舉產生了以張春生同志為會長的研究會領導機構。韓杼濱會長和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軍委法制局,以及一些地方的法制部門向成立大會發(fā)來了賀電、賀信。大家對立法學研究會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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