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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圳市“民斷是非”普法活動線上專場第二期成功舉辦

時間:2020-04-29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2020年4月25日晚,由廣東省深圳市法學會、深圳市民商事調(diào)解中心和深圳圖書館共同主辦的“民斷是非”第二期線上專場活動通過“騰訊會議”平臺成功舉辦。本次辯論賽的主題為“該不該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來自華南理工大學和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的辯手們組成正反方,就此話題展開辯論。

  來自華南理工大學的正方代表隊認為應當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原因在于:首先,根據(jù)調(diào)查顯示,電子煙不僅含有與香煙相近的有害物質(zhì),還存在其它可能致癌物質(zhì)。其次,電子煙中的尼古丁成分同樣會使未成年人對其“上癮”,產(chǎn)生依賴。未成年人好奇心重、自控能力弱,接觸電子煙極有可能增加其日后使用香煙的可能性。最后,在法律規(guī)制下,各類市場主體將不得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煙,有利于給未成年人營造拒絕電子煙的社會環(huán)境。

  來自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的反方代表隊認為不應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原因在于:首先,根據(jù)調(diào)查顯示,目前我國未成年煙民已多達1500萬,急于立法可能適得其反。其次,電子煙的人體危害程度遠小于傳統(tǒng)香煙,急于立法禁止電子煙亦可能助長地下黑市發(fā)展,帶來更嚴重后果。再次,要保證未成年的真正健康,還需對癥下藥,利用教育手段進行根治。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qū)維德法律服務中心執(zhí)行主任李嚴作為點評嘉賓進行點評。她指出:目前,我國的控煙管理力度尚顯不足。一是目前的控煙有關立法嚴重滯后。我國于2006年參加《世界衛(wèi)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明確規(guī)定禁止向18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香煙,同時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從事香煙銷售活動,而我國仍未對此進行具體立法規(guī)范?!豆矆鏊刂莆鼰煑l例(草案)》歷經(jīng)三年修改,各方面規(guī)定較為完善,但未能審議通過。二是執(zhí)法力度不足?!吨腥A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guī)定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有出售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行政處罰,但未明確主管部門及處罰標準。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對控煙執(zhí)法主體也未作明確規(guī)定。在地方層面,深圳于2014年出臺的《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控制吸煙條例》也同樣沒有得到充分實施。未來,我們?nèi)孕杈涂責焼栴}進行更廣泛、更深入的探討,以提出更加切實可行的控煙方案,逐步完善立法上的不足。

  活動最后,點評嘉賓及各辯手分別就線上觀眾提出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解答。

  (廣東省法學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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