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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召開會議討論布置社團管理近期工作

時間:2016-08-05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xzw

  8月3日下午,研究部在學會機關三樓會議室召開專項工作會議,討論布置社團管理處近期工作。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副主任李存捧、彭伶、社團管理處副處長劉海燕、主任科員沈苗苗參加會議。會議由李存捧副主任主持。

  一、關于研究會換屆。今年是研究會的“換屆年”,有25個研究會計劃在今年完成換屆,除商法學、保險法和法學教育研究會已經(jīng)順利召開換屆大會之外,還有22個研究會的換屆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會議對每個研究會的情況分別進行了討論,要求社團處要提前與研究會聯(lián)系,指導研究會按照程序和要求準備材料,及時提交換屆方案并向會領導匯報換屆籌備情況。對于在換屆工作中遇到困難的,研究部負責同志將與相關研究會負責人分別舉行面談,充分交換意見,將有關情況向會領導匯報。會議同時提出,要借換屆之機向研究會新一屆領導班子提出明確的履職任務。建議學會領導與研究會新任領導班子進行一次談話,就政治方向、工作作風、民主決策、活動開展、經(jīng)費管理等各方面提出要求。會議還通報了8月1日研究部就研究會建設有關事項與民政部民間組織局溝通的情況。

  二、關于研究會評估。之前研究部討論形成了一個初步的評估指標體系。在這個基礎上要在進一步征求意見,進行修改完善。評估要能切實體現(xiàn)出研究會的工作面貌和活動質量,特別是要抓重點、補短板。評估結果作為確定支持經(jīng)費的重要依據(jù)。

  三、關于研究會申請增補負責人和設立分支機構。會議指出,研究會負責人是研究會的“關鍵少數(shù)”,抓好班子建設對研究會工作開展至關重要。研究會分支機構的設立要加強必要性論證。會議對近期幾個研究會申請增補負責人、設立分支機構的情況進行了討論。強調研究會增補負責人和設立分支機構必須按照學會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對于不符合程序要求的,研究部要進行具體指導。研究會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的,要有總體考慮,建議實行總量控制、有序設置,避免研究會之間交叉重復。

  四、關于2016年度研究會支持經(jīng)費分配方案。會議對社團處草擬的《研究會支持經(jīng)費2016年度分配方案》進行了討論,強調支持經(jīng)費給付的數(shù)量和方式一定要與研究會的活動開展情況掛鉤,通過經(jīng)費給付促進研究會積極開展有質量的活動,多出好的成果。經(jīng)過討論形成了具體修改意見,待修改后將呈報學會黨組研究決定。

  五、其他事項。會議對研究會聯(lián)絡員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討論,要求社團處根據(jù)聯(lián)絡員的專業(yè)背景、工作聯(lián)系等先確定一個初步的安排,暫定一個聯(lián)絡員先聯(lián)系一個研究會,視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整,希望聯(lián)絡員積極關心參與研究會的活動,當好學會與研究會之間上傳下達的渠道。會議還就學術委員會對新設研究會的投票結果進行了通報。根據(jù)學會領導要求同一人不宜在中國法學會所屬研究會兼職過多的指示精神,社團處對兼職情況進行了統(tǒng)計,會議要求社團處近期拿出實施意見。會議還要求社團處盡快提交關于落實中辦國辦日前關于社會組織改革指導意見的實施辦法(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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