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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法學會舉辦“杭州‘六和塔’矛盾糾紛調處模式”專題研討會

時間:2014-11-06   來源:杭州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10月31日,杭州市法學會舉辦“杭州‘六和塔’矛盾糾紛調處模式”專題研討會

  10月31日上午,杭州市法學會舉辦了“杭州‘六和塔’矛盾糾紛調處模式”專題研討會。

  研討會由市法學會副會長、政法委秘書長楊煥同志主持。市委法治辦、市委政法委、市委維穩(wěn)辦、市綜治辦、市司法局、市法學會相關負責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余軍,紹興市委黨校副教授、楓橋經驗研究所副所長盧芳霞,等二十余人參加了研討會。

  研討會上,盧教授對杭州“六和塔”矛盾糾紛調處模式的基本內容進行了全面總結,對“六個和”之間的邏輯關系、調處模式的亮點進行了梳理和肯定,同時也指出了需要完善和前瞻性思考的若干內容。余教授對杭州“六和塔”調處模式的運行機制、有效性、體系性、文化性、實效與展望等多方面進行了法理論證,并提出了幾點建議。

  市委政法委委員、市委維穩(wěn)辦副主任樓敏雄,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劉殿豪及市委法治辦、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市司法局與會人員就研討主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

  楊煥作研討會總結。他指出,當下中國社會變革日新月異,社會活力蓬勃迸發(fā),利益主體更趨多元,相伴而生的是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不斷涌現(xiàn),呈現(xiàn)出多樣化、專業(yè)化、復雜化的趨勢。能否有效化解矛盾糾紛,關系到社會和諧穩(wěn)定和國家長治久安。“楓橋經驗”是預防和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的典范,杭州非常重視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楓橋經驗”,在工作中已逐步形成“在程序上環(huán)環(huán)相扣、在主體上多元互動、在內容上彼此協(xié)同”,的“六和塔”矛盾糾紛調處模式。該模式以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四個治理”為依據(jù),以“主體多元化、程序規(guī)范化、機制協(xié)調化”為核心,體現(xiàn)了依法求和、法律融和、社會參與及傳承創(chuàng)新等亮點。研討中,專家及與會人員對此進行了全面總結、梳理及法理論證,發(fā)表了很好的意見,將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斷完善和總結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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