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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學會組織專題研討 為保障城鄉(xiāng)一體化改革試點工作咨政建言

時間:2015-04-10   來源:浙江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4月9日,浙江青年法學沙龍在湖州市德清縣舉行

  4月9日下午,以“浙江省城鄉(xiāng)一體化試點工作中法治問題”為主題的浙江青年法學沙龍在湖州市德清縣舉行。省法學會城鄉(xiāng)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省法學會三農法治研究會,以及湖州市、德清縣有關部門單位的代表約40余人參加。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陸劍鋒出席并講話,省法學會城鄉(xiāng)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韓靈麗教授為本次沙龍作學術點評,湖州市法學會副會長陳曉杰主持沙龍活動。

浙江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陸劍鋒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作出了推進城鄉(xiāng)發(fā)展一體化改革的戰(zhàn)略部署。2014年3月,浙江省政府批準《德清縣城鄉(xiāng)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試點目標是突破城鄉(xiāng)二元結構,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形成以城帶鄉(xiāng)、以鄉(xiāng)促城、城鄉(xiāng)融合的一體化發(fā)展新格局。試點開展一年來,遇到了諸多法律瓶頸和現實問題。為深入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從法律層面為城鄉(xiāng)一體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省法學會專門組織部分專家學者,與來自試點工作一線的德清縣十多個部門負責同志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研討。

德清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震

  德清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震作為本次沙龍主報告人,詳細介紹了當地城鄉(xiāng)一體化改革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趙震認為,城鄉(xiāng)發(fā)展一體化改革涉及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的破除和新型農工城鄉(xiāng)關系的構建,涉及到諸多利益關系的調整。隨著改革試點的不斷深入,改革帶來的新問題與障礙也逐漸凸顯。城鄉(xiāng)一體化改革試點面臨諸如欠缺農村產權流轉改革措施的法律基礎,征收征用補償制度不健全,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法律地位與主體性質不明,城鄉(xiāng)一體化推進中的利益損害賠償標準不一等問題。他提出,政府層面要從完善制度明確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法律地位與性質、建立農村產權評估與交易體系等7個方面加強統籌協調,推進改革各項工作;司法層面要從妥善處理農房流轉糾紛案件、妥善處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糾紛案件、妥善處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案件等6個方面定紛止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浙江省法學會城鄉(xiāng)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韓靈麗教授

  與會人員圍繞沙龍主題,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和實踐探索,就農房(宅基地)流轉合同效力認定及法律處置,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流轉合同效力認定及法律處置,農村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及流轉后衍生的經營權質押合同效力認定及法律處置,城鄉(xiāng)一體化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法律問題等,談經驗、講體會,交流調研成果,發(fā)表觀點意見,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德清縣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胡起炎介紹了試點工作的背景和目前的現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市場導向原則,明確四個導向推進城鄉(xiāng)均衡發(fā)展。省法學會城鄉(xiāng)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徐保根提出需參照城市對農村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建立農民土地財產權的風險保障金機制和流轉交易平臺,完善宅基地置換和有償退出制度等建議。研究中心研究員耿檳提出了以公司模式推進一體化改革的思路,并對比了成都錦江模式和桐廬模式的經驗做法??h人社局副局長郎志強認為農村宅基地的流轉要解放思想,只限于內部流轉,不利于農村增收,也不利于土地的管制??h民政局副局長沈云龍認為完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承接資格和政府資格的轉移,要從實現城鄉(xiāng)政策統一,特別是對農民權益相關的各類補償標準入手。最后,韓靈麗教授從農民權益的保護、改革如何突破、司法保護等方面作了學術點評。

  陸劍鋒專職副會長對本次沙龍作了5個特點的概況:聚焦問題、虛實結合、突出法治、注重借鑒、咨政建言。他從改革要解決價值導向問題、改革的探索不應該滿足于打“擦邊球”、改革要有勇氣和擔當三個方面談了自己的觀點,并圍繞城鄉(xiāng)一體化法治保障問題,對我省法學學術界提出五點建議:建構分析框架,解決研究的碎片化問題;剖析本質內涵,解決改革的核心價值取向問題;總結實踐經驗,解決理論體系的形成問題;完善頂層設計,解決改革于法有據的問題;依托研究中心,解決研究的深化問題。

  本次沙龍由浙江省法學會主辦,湖州市法學會和德清縣委政法委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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