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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少春到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調(diào)研

時間:2015-05-22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5月21日上午,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少春到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調(diào)研并召開座談會。林少春書記首先察看了服務社的辦公環(huán)境、工作條件,聽取了服務社的運行情況匯報,慰問了服務社的值班律師和法學專家。

  林少春同志對中立法律服務社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省法學會牽頭創(chuàng)辦的中立法律服務社是一個新事物,服務社為老百姓釋疑解惑、排憂解難,是建設法治廣東、平安廣東的有效舉措。現(xiàn)在基層很多矛盾糾紛的發(fā)生都是源于群眾對法律法規(guī)不了解、不理解。服務社發(fā)揮律師和政法老干警的作用,為群眾解惑、宣傳、引導,這對依法化解社會矛盾、構(gòu)建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我省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一年有130萬多件,民商事案件占90%,刑事案件占10%。這些民商事案件很多可以通過調(diào)解的方式解決,很多老百姓遇到民商事案件,只要有人跟他們釋法解惑,他們不一定會走上法庭,就可以避免浪費我們寶貴的司法資源。我們現(xiàn)在調(diào)解的力量還不足,中立法律服務社的工作恰好可以彌補這些不足,在民商事調(diào)解方面大有作為,通過釋法解惑,避免矛盾激化,從而得到解決,這是非常好的?,F(xiàn)在我們廣東正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力開展法治廣東、平安廣東建設,時刻強調(diào)司法公正。但是,老百姓要真正做到知法、尊法、信法、守法,還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中立法律服務社在這個方面很有空間,大有作為。如果每個市級法學會都成立相應的機構(gòu),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這真是一件實事、好事。他強調(diào),服務社是一個公益組織,要加強律師隊伍管理,讓他們把握好度,杜絕借公益平臺,為自己謀利益,使他們真正為百姓干事。他要求,服務社的工作要做好,做得長久,必須有一套完整、規(guī)范的制度,只有加強制度建設,依靠制度來運行,中立法律服務社工作才能有保障,才能走得更遠,做得更好。林少春同志對服務社試運行以來,參加值班的律師和政法老干警表示感謝,感謝他們無私奉獻,為省委分憂的精神。

  廣東省政協(xié)副主席、省法學會會長梁偉發(fā)同志對林少春同志上任伊始,就在百忙之中抽時間到中立法律服務社調(diào)研表示感謝。要求與會的同志把林書記的肯定、鼓勵和關懷傳達到服務社的各位工作人員和值班律師、專家、政法老干警。他強調(diào),要按照少春書記的指示,對中立法律服務社的工作分三步走,一是認真總結(jié)、取得經(jīng)驗、逐步推開。二是不斷完善制度,規(guī)范運作。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律師隊伍管理,揚長避短,把服務社的工作推上新臺階。三是要以少春書記的指示來推動法學會和服務社的工作。為法治廣東、平安廣東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梁偉發(fā)同志主持座談會,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秘書長、省法學會副會長陳少波同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維穩(wěn)辦主任、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陳文敏同志,省公安廳巡視員何桂復同志,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陳瑞光同志,省律師協(xié)會會長長歐永良同志,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理事長、省律協(xié)副會長肖勝方等參加了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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