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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召開2016年年會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研討會

時間:2016-11-22   來源:吉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syx

? ? ? ? 11月12日,由吉林省法學會主辦、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承辦的吉林省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研討會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吉林分院召開。會議主題是“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分議題是“審判中心下的證據(jù)制度完善”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踐探索”。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姜德志出席會議并致詞,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省高等院校和律師事務所的70余名代表參加了研討會。研究會副會長、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波主持開幕式。

? ? ? ? 姜德志在致詞中肯定了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在推進我省法治建設中發(fā)揮的作用,對刑事司法理念的轉(zhuǎn)變、刑事訴訟統(tǒng)一證明標準、司法責任制等問題發(fā)表了重要意見。研究會會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閔春雷作了2016年工作總結(jié)。

? ? ? ? 研討會第一單元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盛美軍主持,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宋顯忠、省法院刑一庭庭長劉洪宇、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副部長劉艷華、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楊建、吉林保民律師事務所主任修保、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李韌夫、遼源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李平、吉林警察學院偵查學副教授譚雋華等八位法學法律專家學者圍繞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作主旨發(fā)言,分別從審判中心訴訟制度改革的實踐與展望、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法院工作的影響、檢察機關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公安機關刑事案件“兩統(tǒng)一”工作機制改革、審判體制改革下的律師建議權——重大疑難信訪案件中的大陪審團制度、實現(xiàn)“以審判為中心”訴訟模式若干實踐問題、庭審實質(zhì)化改革的遼源探索、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對偵查工作的挑戰(zhàn)及對策等問題作深入探討。

? ? ? ? 研討會第二單元由楊波主持,圍繞審判中心下的證據(jù)制度完善的分議題展開研討。省法院刑一庭庭長劉洪宇、長春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張穎、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志遠分別就司法實踐中證據(jù)收集移送保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思路、審判中心下檢察機關審查判斷證據(jù)過程中的四個轉(zhuǎn)變等問題作了主題發(fā)言,與會代表就上述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吉林財經(jīng)大學副教授王喆作了點評。

? ? ? ? 研討會第三單元由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主任檢察官周凱東主持,圍繞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踐探索的分議題展開,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副部長陳潔首先介紹了省檢察機關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試點運行情況,長春市寬城區(qū)法院法官巴卓、吉林衡豐律師事務所律師辛明、吉林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賈志強分別就審判中心的涵義及簡易程序的實踐、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理解等問題作了主題發(fā)言,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謝登科作了點評。

? ? ? ? 閔春雷對研討會作總結(jié)和評價,對研討會取得的共識和成果予以肯定,對研究會深入開展研究提出了期待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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